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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帝偏心嗎?從亞伯、該隱看今日事奉|聚焦聖經

故事是這樣的(創世記4:1-9):有一日,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,夏娃就懷孕,生了該隱,便說:「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。」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。亞伯是牧羊的;該隱是種地的。有一日,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;亞伯也將他羊羣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。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,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。該隱就大大地發怒,變了臉色。

耶和華對該隱說:「你為甚麼發怒呢?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?你若行得好,豈不蒙悅納?你若行得不好,罪就伏在門前。它必戀慕你,你卻要制伏它。」

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;二人正在田間。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,把他殺了。耶和華對該隱說:「你兄弟亞伯在哪裏?」他說:「我不知道!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?」


在我信主前,就知道這個故事,有人把這個故事作為一個發想,主角設定為該隱,加油添醋之下,以「同理該隱的心」為出發,合理化他的行為,並發展出許多的故事,最終得出的結論是「神的偏心導致悲劇」。


神偏心嗎?


家中如果有兩個以上的孩子,我們很常聽見小孩的抱怨─媽媽都偏心、爸爸都偏心……那我們的神也偏心嗎?神比較愛亞伯嗎?該隱很可憐?

對於事奉者來說,很容易產生的問題是「不能容許別人挑剔」,在事奉的禾場多年,我發現有許多人樂於服事,但是「不能允許別人指正」,凡他所做的,都要得到百分百的肯定,如果有人提出其他的建議,就是對他有成見。


當我們在看創世記這段經文的時候,該隱也落入了一樣的狀態,他獻祭了,但神看中了別人的祭物,不是看中他的,所以他憤怒到了極點,神提醒他:「你為甚麼發怒呢?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?你若行得好,豈不蒙悅納?你若行得不好,罪就伏在門前。它必戀慕你,你卻要制伏它。」該隱完全聽不進去,後來起來把弟弟亞伯殺了,處理憤怒的方式,就是殺了自己忌妒的對象,而對自己「哪裡行得不好」,完全沒有任何的檢討和反省。


「獻祭」不能消弭人潛在的罪性


在創世記4:7「罪就伏在門前……」,這是「罪」在聖經中第一次出現,亞當夏娃吃了神所吩咐不可吃的分別善惡樹果子,因為違背神的命令,「罪」進入了世界,但整個過程包括神的審判結束,神都沒有提及「罪」這個字。直到亞當、夏娃的下一代,「罪」在人類世界迅速蔓延,該隱嫉妒亞伯的獻祭被神看中,神警告該隱說說:「罪就伏在門前,它必戀慕你,你卻要制伏他。」(創4:7b)創世記中有許多「第一個」,人類史上發生的第一個凶殺案,兇手是第一個「透過父母交合」生在世上的人類──該隱,殺了他的弟弟亞伯,而動機是因為「嫉妒」,嫉妒的原因是神看中弟弟的祭物,這是一個有趣的「巧合」──神、該隱、亞伯,神也參與在故事的舞台當中,在最神聖的場合,醜惡的罪性被引導出來,生出「具體的」犯罪行為。我們活在新冠毅情中,對於病毒的蔓延感到恐懼,但我們更應該恐懼的是「罪」。


「罪」蒙蔽了人的心眼,即使是獻祭──以「神」為焦點的行為,人潛在的自我中心仍然無法被拿掉,所以不能接受神不悅納「我」所獻的。以前,亞當、夏娃會記得上帝的話,即便他們仍受引誘而犯罪,他們躲避神,但上帝的話對他們仍有權威;對該隱而言,上帝的話已不是他行為思想的最高判斷標準,自我意識是主導判斷的最高原則。


神看不中該隱的祭物 但看重該隱這個人


神對該隱明白地說:「罪就伏在門前。它必戀慕你,你卻要制伏它。」(創4:7b)這段經文與第三章16節為平行(相對)經文:「你必戀慕你的丈夫,你的丈夫必管轄你」,「制伏」與「管轄」在原文裡是同一個字。原來,上帝說了「重話」,但也代表:雖然神看不中該隱的祭物,但看重該隱這個人,他是可以選擇的,制伏罪或被罪制伏。這個導因於獻祭的問題,人的獻祭行為背後,主權在於神,神有權決定祂是否悅納,神有主權告訴人:怎樣的祭是祂喜悅的。在人的「獻祭行為」與「討神喜悅的渴望」當中,因為神只看中了其中一個人的獻祭,這也說明了,並非所有的「祭」神都接受。


此段經文中,沒有看出該隱為了制伏罪而做甚麼努力,聖經第一次提到「罪」這個字,是神對該隱的警告,不幸的是,這個警告沒有發揮效力。該隱並未對「獻祭」這件事有更深的反省,焦點轉變了,從「以神為中心的獻祭」到「以人為中心的比較」。


我是一個怎樣的事奉者


神不僅沒有以死刑審判該隱,還在他身下留下記號,防止人殺他(雖然有其他的代價要承受),神公義嗎?在這個故事中,最無辜的是亞伯,但活下來的是該隱。公平嗎?今天我們要想,犯罪的是我們,釘在十字架上的是基督,公平嗎?回到一開始的問題:「神偏心嗎?」在十字架面前,我們都只能閉口無言。


該隱的後代建立了人類文明,但罪並沒有因為文明的建立而消滅,反而成為一個更龐大的罪惡機制;我們的文明和教育,同樣無法除掉我們罪惡的問題。檢視今日的「獻祭」,會不會也產生比較和苦毒?我都沒有被看見?留心這些聲音在我們裡面的醞釀,該隱殺了亞伯,就能得到他想要的嗎?如果我們渴望被神看中,我們就要順從神的方式,神的判斷是唯一的標準,從亞伯該隱的故事,給今日事奉者的提醒是,保留生命反省和修剪的空間,不要和別人比較,專注在自己與神的關係。

你若行得好,豈不蒙悅納?你若行得不好,罪就伏在門前。它必戀慕你,你卻要制伏它。

▌李慧貞牧師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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