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道書:不要行義過分,難道要姑息罪嗎?|聚焦聖經
不要行義過分,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,何必自取敗亡呢?
不要行惡過分,也不要為人愚昧,何必不到期而死呢?
傳道書這段經文所說的,是什意思呢?我們常常說「除惡務盡」,「斬草不除根,春風吹又生」,難道經文是鼓勵人投機取巧,存留一些小奸小惡沒關係嗎?
「行義過分」的反思
行義難道不好嗎?至少好過「行惡」吧?但所羅門似乎沒有高舉「行義」,沒有貶低「行惡」。傳道書7:15說:「有義人行義,反致滅亡;有惡人行惡,倒享長壽。這都是我在虛度之日中所見過的。」傳道書意圖顛覆我們的是非觀嗎?
怎樣的人會「行義過分」呢?就是自認為有理的人!有人被虧負,從此展開報復,電影戲劇經常以此為題材發揮,當人自視為受害者,彷彿瞬間成聖,報復的行動合理化。
聖經中有一個著名的例子,在創世記中,雅各一家到了示劍,他的女兒底拿遭當地城主的兒子示劍強暴,聖經說:示劍的心喜歡雅各的女兒底拿,愛上這少女,甜言蜜語地安慰她。示劍對他父親哈抹說:求你為我聘這女孩為妻。雅各的兒子們因示劍玷汙他們的妹妹,就用詭詐的話回答示劍和他父親,要他們以「全城的男子受割禮」為條件才能同意婚事,哈抹和他兒子示劍欣然同意,他毫不遲延做這事,因為他愛上了底拿;他在他父親家中也是最受人尊重的。三天後,當眾人因割禮疼痛的時候,雅各的兩個兒子,底拿的哥哥西緬、利未,來到城中,把所有的男丁都殺了,包括哈抹和他兒子示劍,把底拿從示劍家裏帶走,並且洗劫那城,俘擄搶劫他們的財物、孩童、婦女,以及屋中所有的。
這個故事讓人感到遺憾,西緬、利未自認為在「行義」,但到底誰錯的更大更離譜呢?
安全的中間路線
傳道書7:18「你持守這個為美,那個也不要鬆手;因為敬畏神的人,必從這兩樣出來。」同一段經文,新譯本翻譯:「持守這個是好的,那個也不要放鬆,因為敬畏神的人,都必避免這兩個極端。」避免極端的人生,是聖經給我們的智慧。
莊子《養生主》中有一段話,與傳道書所說的觀念類似:吾生也有涯,而知也無涯。以有涯隨無涯,殆已!已而為知者,殆而已矣!為善無近名,為惡無近刑,緣督以為經,可以保身,可以全生,可以養親,可以盡年。
意思是:我的生命有限,但知識卻是無限的,用有限的生命去追求無限的知識,那是沒有指望的。既然如此,極力追求知識一樣沒有出路。做好事不要獲得名聲,做壞事不要觸及刑罰。依循中道來作為常則,可因此保養身體,可因此保全天性,可因此奉養父母,可因此安享天年。
傳道書所帶出來的智慧觀,並不是鼓勵我們「適度的行惡」,而是勸我們「不要走極端」,這樣的原則適用在人生許多面向,極端路線經常帶來問題,例如一個界線不清的青少年女孩,對她的閨蜜說:「如果我不是妳最好的朋友,我就不是妳的朋友。」又或者一個良善的少年,因為備受欺負霸凌,後來決定投靠黑幫,心想:「我以前被欺負,現在換我欺負人,報復那些惡待我的人。」又或者,為了國家的強大,走向軍國主義或是極權政體,希勒勒的崛起、日本的維新,都是極端路線之下的結果……
極端,是人生命「不完全」的表徵,「合乎中道」是聖經給我們的智慧。
神的標準有灰色地帶嗎?
也許有人會問:不要行義過分,難道要姑息罪嗎?耶穌在陳述真理的時候,並沒有給「罪惡」留餘地。
傳道書的這段經文,所說的並非在「基要真理」的範疇,所講述的是「人生的景況」,我們終其一生,沒有能力「行義」,也沒有能力「不行惡」,「不完全」的生命需要救贖,敬畏神才有真正的智慧。「行義過分」、「行惡過分」,都容易釀成人生的悲劇,人並非「審判者」,即使是智慧人,也有他的界限,人並非「全知全能」,所以面對人世的紛紛擾擾,應該保留餘地,不要自以為掌握事情的全貌。
「持守這個是好的,那個也不要放鬆,因為敬畏神的人,都必避免這兩個極端。」在傳道書第七章最後說,「在一千個男人中,我找到一個正直人,但在所有的女人中,連一個也找不到。我所明白的,只有這件事:神造人原是正直的,他們卻找出許多巧計。」意思是,這世上沒有真正的「義人」,既然沒有義人,哪來的「行義過分」呢?沒有人有資格說自己「行義」,反而是人的行為中包含複雜的動機,並非全然聖潔、全然無辜。真正的智慧在於敬畏神,而敬畏神的人,會在凡事上保有彈性,承認自己的有限。
▌李慧貞牧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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