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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戰是什麼?殺人合理嗎?|聚焦聖經

約書亞記裡面,充滿許多戰爭,被現今讀者稱為聖戰:

為進入應許之地,神命令以色列人趕出迦南人。


但他們所做的跟現代版的「種族滅絕」很像...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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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戰引出很多神學與倫理問題,

筆者分類出以下一連串相關的疑問,都與聖戰有關:


1. 聖戰是什麼?舊約的神較好戰?今天我們還能發動聖戰嗎?

2. 聖戰的執行使神學上矛盾?— 良善與殺人豈不衝突?

3. 被趕出的居民是無辜的嗎?— 是因為我們比他們好?

4. 連嬰孩都殺掉是合理的嗎?— 連悔改的機會都沒有?

5. 以色列復國歷史算聖戰嗎?


以下盡量扼要的簡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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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聖戰是什麼?舊約的神比較好戰?今天我們還能發動聖戰嗎?


聖經其實並沒有「聖戰」一詞,而是用「為耶和華爭戰」(撒上十八17)。

「聖戰」一詞是德國學者 Friedrich Schwally 於1901年最先使用。


聖戰的目的,

是預防留下來的異族影響以色列的信仰,使他們離棄神。


「聖戰」與宗教有關,是神親自指揮,由全民為軍隊的戰爭。

在古代,戰爭常與「國家的神」有關。若戰勝代表該國的神比較強大。



聖經中,以色列的神被稱為「戰士」:

「耶和華是戰士」(出15:3),又稱為「萬軍之耶和華」。

不但帶領以色列軍隊,也帶領天上的萬軍爭戰。



一般人說到聖戰,容易誤解:


西方歷史常會讀到很多「宗教戰爭」,

感覺數千年歷史長河中,上帝常常在發動聖戰?


其實,聖經中的聖戰時期不長,

這段時間主要為了應許之地奮戰,歷時僅約數十年...


若長一點加上零星戰役,

從摩西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,一直到士師時代為止,約數百年。

再之後,其實不常有聖戰了。


成功進入應許之地後,軍隊元帥由神改為人(君王),

許多時候,會為了擴充版圖或其他原因而衝突,私人或血氣間的戰爭越來越多。

所以,自王國時期以後,不能說都是聖戰。


更別說,新約,完全沒有所謂的實體聖戰,


並且,耶穌在許多教導上,

還盡可能地避免血肉衝突丶

要信徒以愛勝惡,愛你的仇敵等觀念。

總之,聖戰只出現在舊約時代,而且要「上帝說了才算。」


所以,我們要說上帝很愛打仗嗎?

可以說,舊約裡的聖戰只是特例。

既然舊約的聖戰只是特例,

所以舊約的神比較好戰、好審判?

看似新約的神比較善良、好憐憫?


不是。 神的憤怒和懲罰,並非到新約就停止了。


很多經文顯示: 舊約的神一樣有 很多慈愛 的一面,

新約的神一樣有 很多憤怒 的一面。


若以為新約的神只有憐憫,沒有審判,那就錯了,

新約有很大的審判!

只是不像舊約的審判,多在「現世」就發生,

新約的審判絕大部分,是在「永世」才發生。


而且新約並非沒有爭戰!只是方式改變:

新約聖戰的實踐方法,已轉成人心中的爭戰, 成為一種屬靈的爭戰,而不是屬血氣的戰鬥。

最後,上帝最暴力也最殘酷的審判場面,也是在新約:神送自己的愛子上十字架。


還好,最暴力的作為,對象不是我們人類,是耶穌。



今天我們還能發動聖戰嗎?

現今,聖經的啟示已經完全了。

且爭戰已由舊約的 實體戰役,轉為新約的 屬靈爭戰 模式。

我們現在沒有人,能再以聖戰為藉口去侵略。


所以聖經之後的任何戰役,沒有人能說它是聖戰。

不論天主教廷發動十字軍東征、各國間的宗教戰爭等等,

都是以人的名義發動的戰爭,都是血氣與利益夾雜的戰爭。


1. 聖戰是什麼?舊約的神比較好戰?今天我們還能發動聖戰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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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聖戰的執行使神學上矛盾?— 良善與殺人豈不衝突?


此問題面臨幾個看似矛盾的神學倫理:


- 神是良善的

- 殺人、種族滅絕是罪

- 聖經的記載是可信的


矛盾的點很明顯:良善的神,怎會命令人去執行如此暴行...!?

該如何解釋呢?


歷世歷代的人試圖找出令人滿意的答案:


A. 一派認為這些記載不是真實歷史事件,而是寓言、神話或比喻,預表基督與魔鬼的爭戰、信仰與身份的純淨等。


然而上述看法較不被認同,大多數信徒認為:


B. 相信為真實事件,相信神真的如此命令,並認為是合理的,因為迦南人拜偶像,放縱情慾,被殺的對象不是無辜的,罪有應得。


若相信是真實事件,還得思考以下問題:


I. 殺人不是罪嗎?十誡不是說「不可殺人」?叫他們去打仗不是矛盾嗎?


沒錯,十誡說:殺人是罪,

但要看應用在哪。


我們應當留意當初神頒布十誠時,

曾將之應用在國與國之間的互相擊殺方面嗎?


其實,在摩西頒布十誡的前後,都有過戰役,

並且以色列人還因為膽小,「不敢攻打」迦南地而「被神譴責」。


他們飄流曠野的 38 年之間也打過不少仗,殺過不少敵人,

但摩西從來沒有一次說那些擊殺敵人的士兵犯了十誡之罪。

以上類似案例還有很多。


可見十誡中的「不可殺人」是指「私人間」的兇殺,

而不是指士兵在戰場上對敵人的擊殺。


當然,基督徒當兵,並非不可以用愛心對待人,比如善待俘虜。


總之,

遵守上帝的命令殺人,為神爭戰是必要的,

並沒有觸犯十誡不可殺人的規定。



II. 聖戰跟種族滅絕、帝國主義很像?

不像。

舊約聖戰的目的:

聖戰不是針對種族,而是「針對罪惡」。

為要防止異教徒誘惑、影響以色列人的信仰,

如此才能榮耀神。



聖戰的目的不是濫殺無辜,與種族滅絕、帝國主義等觀念並無關聯。


以色列人的使命是要拆毀偶像的祭壇與敬拜,

因此,不能當作一個種族敵對另一個種族。


如果這些異族歸主,也可以免除神的懲罰(ex: 喇合)

所以滅絕的命令並非絕對,凡相信的外邦人也可得著恩典。



舊約的聖戰無論在命令或執行方面都有限制:


- 只應用在要佔領的應許地內,並非帝國主義的擴張。面對離國境很遠的地方,摩西都要百姓避免衝突。

- 舊約的聖戰如前面提到的,為期不長。新約後,再也沒有類似的聖戰。


所以可以說:

舊約的聖戰只是特例,並沒有成為以色列人的宗教或道德規範。

之後的十字軍東征,是人將聖戰奉為常規,胡亂應用。



2.聖戰的執行使神學上矛盾?— 良善與殺人豈不衝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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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被趕出的迦南居民是無辜的嗎?神揀選以色列人,是因為以色列人比他們好?


此問題聖經有直接回答我們:

耶和華對亞伯蘭說:「你要的確知道,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,又服事那地的人;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……到了第四代,他們必回到此地,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。」


上帝說迦南人該死,是因為他們「罪惡滿盈」,

而且上帝有給他們 “足足四百年” 悔改的時間!


但是,他們沒有悔改,一樣荒淫無度、異教盛行。

所以,我們不需要替他們感到可惜,因為他們罪有應得,

上帝不論在哪時要審判降災於他們,都是合理的。


前提是,

如果我們相信上帝所說的話都是對的,並有絕對主權,

那我們也會認同神的處理方式,並且完全合理。



另外,猶太民族有什麼特點,神才會揀選他們?難道他們比迦南人好?


其實,

舊約的眾先知不厭其煩地強調:

以色列人完全沒有比迦南人好,

他們也是時常犯罪、悖逆神,

他們在那時候,根本可以是人類作惡多端的代表。



他們也這麼壞,那神揀選他們幹嘛?


從申命記來看,

神揀選以色列人,跟他們好不好沒有關係,

唯一的動機,是出於神本身。


那神的揀選動機為什麼?

我們能從聖經得知:因為神愛以色列人。


可是神不是愛世人...怎麼那時只揀選他們?

更深層的原因,只有神自己知道,

我們要知道,可能要回天家後再問上帝了...



不過,可以知道的是:神最終是要祝福萬國的。

至少,神對以色列民的揀選,是祂愛 所有人類 的序幕。

以色列民被揀選,並非要他們跟萬國對立, 相反,以色列民的被選,是為了將來—萬國的救恩。

現今,救恩已來到我們這些「外邦人」身上!

所以,我們不能因為迦南人該死,就覺得我們比他們好,

相反,理解他們的死因後,我們更該警醒、感謝神。


因為我們也跟迦南人一樣是罪人,罪的工價乃是死,

我們跟他們一樣,該死,且死有餘辜。

我們現今能夠得救,完全只因為相信,而得著神「白白的恩典」。

看看迦南人的故事與結局,再看看我們自己,

我們應對「白白的救恩」有更深的認識與羞愧感。

因為我們根本不配。


3. 被趕出的迦南居民是無辜的嗎?神揀選以色列人,是因為以色列人比他們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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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即便迦南人罪有應得,若連嬰孩都殺掉合理嗎?連悔改的機會都沒有?


最好的解答是:

承認我們不知道,

但相信上帝有最好的安排。


這問題硬要回答的話,

是難解大哉問,

為什麼難解?


因為在嬰兒死亡能否得救的問題上,聖經沒有經文有直接的解釋。

我們的所有回答,都只能用其他經文推論而已。

真正的真相,要回天家後,問上帝才知道。



至於,現今比較能被接受的說法是:


書15:21 「又將城中所有的,不拘男女老少,牛羊和驢,都用刀殺盡。」


聖經已說不論性別、長幼都是罪惡滿盈,所以死有餘辜。


但嬰兒呢?他們還沒犯罪吧?


我們相信人有原罪,而信主可以洗淨罪孽。

但嬰孩在達到有認知能力的年齡前,他們的確沒有相信主的機會,

故嬰孩若被殺,確實很無辜。


但換個角度想,

耶穌說「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,不要禁止他們;因為在天國的,正是這樣的人。」

也叫跟從他的人「回轉,變成小孩子的樣式」


可見小孩子的部分特質是神所喜悅的。天國的特質正需要這樣的人。


故我們可以選擇相信:

嬰孩離世是直接回到神的懷抱的。


所以,他們雖然在世上無辜, 但他們免去世上的痛苦,直接回到天家。

如此,豈不更好呢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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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1948年的以色列復國,算是聖戰嗎?

畢竟復國似乎是神的旨意!?

那他打的仗,比如以阿戰爭、六日戰爭等戰役,算是聖戰嗎?


筆者認為,這答案也是眾說紛紜,沒有正確答案。



支持者認為:

相關經文有很多,

在此舉常被引用的馬太福音二十四章,耶穌說:

『但是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 方: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,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;』


舊約聖經多以以色列全家比喻作「無花果樹」。

這裡所提的無花果正是以色列國的表徵。


據史學家看法,任何亡國超過500年的國家幾乎無復國可能,因民族早已被同化或民族特性容易消失。


但聖經卻在以色列亡國超過630年後預言這事。

並且這事真的在以色列亡國後2500多年後,於1948年復國了。


反對者認為:

以色列的戰爭,只是近代歐美強權重新劃分勢力所造成的結果,而非上帝的旨意。


況且,以色列目前信耶穌的人只佔極少數,難道戰爭勝利,就彰顯了上帝的榮耀嗎?



總之,

復國或許有聖經的經文根據,

但其實這幾場戰役,並沒有確切出自聖經的預言。


既然如此,

誰知道這幾場戰爭裡面,

有否摻雜哪怕一丁點人為動機與利益因素呢?


再說這些戰役,是由一群大部分未信耶穌的以色列人所打下的...

不過當然,上帝的工作不侷限非得基督徒或非基督徒來完成,

上帝用誰都可以成就旨意,例如:古列促成猶太人歸回以色列。



如此,我們或可抱持開放態度,

不強迫讀者百分百相信它是聖戰。 所以是否相信,純看個人,

我們相信、不信,都可以。



至於筆者個人認為:有可能是。

因為越是研究,

越發現這幾場戰役當中有許多「巧合」、「奇妙」的事。


但這麼神奇,它就一定是聖戰嗎?

筆者不敢篤定。

因為這也僅止於每個人的觀察與看法。


筆者承認自己所知有限,

故對聖經預言抱持敬畏,

不對預言在現世,抱持輕易判定的態度。


對於預言,

還是將來留給上帝解釋最好。



畢竟,上帝沒有難成的事,


只要上帝想,復國也不一定要靠戰爭才能辦到。




▌高頌清牧師



5. 1948年的以色列復國,算是聖戰嗎?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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