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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總務專區

打掃輪替

  • 排班進度

    • 四月份:14(彼得)、21(大衛)、28(大學.英語)

    • 五月份:05(摩西)、12(馬太)、19(馬可)、26(但以理.國中)

    • 六月份:02(以利亞)、09(路加)、16(約翰)、23(約書亞)、30(高中.路加)

    • 七月份:07(保羅)、14(彼得)、21(大衛)、28(大學.英語)

    • 八月份:04(摩西)、11(馬太)、18(馬可)、25(但以理.國中)

    • 九月份:01(以利亞)、08(路加)、15(約翰)、21(約書亞)、29(高中.約翰)

    • 十月份:06(保羅)、13(彼得)、20(大衛)、27(大學.英語)

    • 十一月:03(摩西)、10(馬太)、17(馬可)、24(但以理.國中)

    • 十二月:01(以利亞)、08(路加)、15(約翰)、21(約書亞)、29(高中.約書亞)

  • ​打掃區域

    • 1F錫安廣場(含花圃):撿拾垃圾

    • 1F泉源大廳:清掃垃圾;地板清潔

    • 1F雅歌廳:清掃垃圾

    • 1F兒童遊戲室:木地板清潔

    • 1F廁所:清掃垃圾;拖地

    • 2F大衛廳:清掃垃圾;可不拖地,除非有髒污

    • 2F樓梯、走廊:清掃垃圾;可不拖地,除非有髒污

    • 2F前後廁所:清掃垃圾;拖地

    • 3F樓梯、走廊:清掃垃圾;可不拖地,除非有髒污

    • 3F廁所&後台廁所:清掃垃圾;拖地

    • 4F樓梯、走廊:清掃垃圾;可不拖地,除非有髒污

    • 5F子母室(含廁所):清潔垃圾(地板、玻璃) 

    • 6F約書亞廳:清掃垃圾;可不拖地,除非有髒污

    • 6F廁所:清掃垃圾;拖地

    • 優先區域順序:1F(內外)、聚會廳(2F、6F)、各樓層廁所…(若人力不足,可依紅色優先區域安排重點打掃)

交管輪替

  • 第一軍團:四月份、七月份、十月份

  • 第二軍團:五月份、八月份、十一月

  • 第三軍團:六月份、九月份、十二月

教會整潔

  • 團體聚會用餐或大量垃圾請直接打包好後放入垃圾子車,請勿堆放於室內一般垃圾桶旁或丟入其中。

  • 請勿將有色液體(如咖啡、茶、飲料等)導入洗手台;液體可倒入馬桶,茶葉或固體殘渣請丟入廁所外之垃圾桶。

南聖置物櫃

為方便弟兄姐妹,總務部特設置本置物櫃,大家可以多加利用,使用均為免費,請愛惜使用,一同維護!

  • 放置時間:週一至週五09:00-21:30;週六09:00-22:00;週日08:00-18:00 (不得置放過夜)

  • 置物櫃內不得存放易腐敗及生惡臭味之食物、飲料、違禁品、危險物,或其他有妨礙衛生、安全之虞等物品;一經發現,將停止該借用者之使用權,並直接將放置物品丟棄。

  • 置物櫃於每天晚上截止時間將進行清理,借用者需在時間內取回放置物品,逾時將清理所放置物品,如當日未取走造成困擾,將酌收清理保管費用,每日100元累計。(三日未取將直接丟棄)

  • 存放於置物櫃之物品,請自行留意,請務必上鎖,並以輕便得容納於置物櫃大小之物品為限;貴重物品應自行隨身攜帶,妥為保管,教會不負保管責任;如有遺失或毀損,概不負責。

  • 如有惡意破壞或不當使用置物櫃,致置物櫃毀損者,應負賠償修繕或重製置物櫃之費用;若導致其他使用者權益受損時,亦應對其他使用者負賠償之責。

  • 請依照置物櫃上的密碼鎖的使用辦法,小心使用置物櫃,如有造成密碼鎖故障情形,應負賠償修繕費用(每鎖650元)

  • 本辦法經台南聖教會總務部訂定,公告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(2018/1/25開始實施)​

交通宣導

  • 周末高峰期因大量人潮出入,教會前道路兩側請留給機車停放。機車停放請盡量立起中柱,以增加更多停車空間。

  • 參與聚會請遵守交通規則,紅線上以及他人住商前請勿停車。

  • 主日恩典停車方案:主日09:00-13:30期間,停放於建平十六街之「停2路外停車場」之繳費單據,請於繳費截止期限三天前將單據繳交至教會櫃台,由教會為您支付停車費。

一般教室借用須知

一般教室之使用,請遵守以下規定:

  • 開放時間:

    • 週一至週五,上午9:00-12:00;下午13:30-18:00;晚上18:00-21:50

    • 週五晚上、周六、週日整天(以教會網路登記借用為原則)

  • 教室燈光、冷氣、空調之使用,請於離開時關閉。

  • 教會空間有限,為避免無教室可用,請盡早提前登記。登記教室請至櫃檯或使用網路登記

  • 使用教室前,請先至櫃台登記借用鑰匙,並確實填寫教室借用表格。

  • 借用人以區長、小組長、各單位團體負責人、同工為主,可帶委託借用領取鑰匙,但需委推人親自告知櫃台。(若未依教室使用規定,則由委託人全權負責)

  • 教室使用僅限小組聚會、鍊歌、開會及教會事工使用,其他使用均需申請,不外借私人使用。

  • 平時4人以上(冬季6人以上),才可開啟冷氣使用。

  • 使用後,需確實關閉門窗、電燈和冷氣,恢復整潔、清潔,必要時請作簡易的清潔工作,並且將桌子和椅子歸定位。

  • 若未依規定當日歸還鑰匙、為維持教室整齊清潔,和未關電燈、冷氣,三個月內滿2次以上,暫停借用教室三個月。

  • 如進入教室後,發現先前使用者未恢復之情況,請即刻向櫃台同工反應。

  • 冷氣注意事項:

    • 獨立型冷氣:綠燈閃爍,表示室內較設定溫度低,壓縮機未開啟。

    • 開關式冷氣:室溫較設定溫度低,壓縮機不會開啟。

琴房借用須知

琴房之使用,請遵守以下規定(非琴房之鋼琴教室,作練習使用同此辦法)

  • 開放時間:

    • 週一至週五:9:00-21:00

    • 週六:11:00-18:00

    • 週日:13:00-18:00

  • 請保持琴房之乾淨整齊,勿攜帶開水之外的飲料、食物進入琴房,離開時關閉燈光冷氣。

  • 借用者資格:

    • 報名門訓、佳美學苑課程之上課時間,可借用琴房。

    • 報名門訓、家美學苑之學員,於該記上課期間(如3-6月、9-11月),於正式上課使用,如需借用練習,比照會友使用辦法租借,但以不與其他教會事工使用衝突時間為主。

    • 經排定在教會主日司琴者,為服事需要可借用琴房(以不許其他事奉只用衝突時間為主)。

    • 教會門訓、佳美學苑之課程外,禁止司人授課使用。如有需要必須先提出申請,經核准後,比照使用規則中非教會活動之借用辦法付費使用。

  • 非教會活動之借用辦法:

    • 必須在開放時間,且不與教會各項使用衝突之時間。

    • 僅供以受洗且穩定聚會之會友借用(由小組長及區長認定核可)。

    • 經核可之人員,需向教會辦公室提出使用申請,並繳付相關冷氣等清潔管理費用。

    • 每次使用需付清潔管理費用,個人練習每小時30元,授課使用每小時50元。

大型聚會廳使用規範

以下規定範圍包含雅歌廳、大衛廳、約書亞廳、但以理廳及大會堂。

  • 以牧區或教會安排之事工為使用單位,才准予借用。

  • 各會堂內各項器材請任意變更位置,若經申請許可,使用後需恢復場地至原狀。

  • 各會堂之佈置,禁止釘、貼、掛物品在主牆面(講台之背牆)及週圍牆面,僅可自行預備掛架另外放置。

  • 各借用單位必須自行安排合法(經教會訓練核可)之音控、字幕、攝錄影、燈控同工。

  • 各項影音設備之使用,請按正常、正確之方式使用,勿任意更改、儲存設定。

  • 其他非教會活動或牧區活動之使用,請另外照會堂場地借用辦法申請登記。

  • 其他未詳述之相關規定,請參照較會各廳堂場地借用辦法。

櫃台寄物原則

一般寄物:

  • 寄物以信件、譜及小型物品為原則。

  • 寄放物品轉交之時間盡量以三日內為原則。

  • 貴重物品、金錢等請勿寄放,隱匿者遺失恕不負責賠償。

  • 寄物均需填寫寄物單,並留下相關聯絡資料,以便需要時連絡。

大型物品及公益活動之器材、商品等(寄放於櫃檯旁愛餐區或另行安排):

  • 大型物品:限週一至週五。週六日恕不開放寄物,寄放時間為當天最多至次日。

  • 徵招之公益活動物品;限當週內處理,週六日需移至合適的地方。

  • 團購等大量物品;限週一至週五當天最多至次日(食物限當天),並需事先告知櫃台同工。

  • 宣教單位文宣、貨物;限當週借放,最遲隔週一必須運走。

  • 借放之各樣物品,由於在開放空間,需自行負責,較會不負保管與賠償之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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